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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经济学院2017-2018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评定学院认定其他加分细则

2017-11-26  点击:[]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7版)相关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评定中学院认定其他加分项目及分值公布如下:

一、其他项目加分项目

在校期间取得专利、参加科研项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认证。

二、其他项目加分分值

(一)在校期间取得专利加分

发明专利加1分、其他专利加0.5分。

(二)参加科研项目加分

加分人员以申报项目书中列出的成员为准,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加1.5分,团队其他成员加0.75分;市级项目负责人加1分,团队其他成员加0.5分;校级项目负责人加0.5分,团队其他成员加0.25分。

(三)职业资格及专业认证加分

取得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会计师(CP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加1分;取得其他本专业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加0.4分。

以上加分项不予以累计,取最高分值计入学年奖学金评定。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等级项目竞赛,分数取最高分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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