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保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以及《2019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天津市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2019年3月15日)的要求,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工作原则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执行政策程序、择优保证质量的原则,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组织本专业具体复试工作。
3.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程序要严谨、合理。面试要量化评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填写《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面试记录表》,由本人和复试小组组长确认签字。复试小组秘书统计面试成绩后,填写《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面试分数汇总表》,由复试小组组长和所有成员进行确认签字。学院妥善保管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等复试材料以及录音录像资料,复试完成后上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5。
3. 复试报到时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考生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国家线基础上总分降60分,单科不限。
(二)复试内容
1.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面试(时间约20分钟)。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和英语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并给出面试成绩。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0% +专业面试×70%+英语面试×1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2.若第一批调剂未满,后续调剂按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
五、监督、复议和信息公开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2.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部门:经济学院
联系电话:022-26669767
电子信箱:jingjixueyuan208@163.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办公室(300314)
5.天津商业大学申诉渠道为:
部 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电子信箱:tsjiwei@tjcu.edu.cn
电 话:022-26667696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办公楼(300134)
经济学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