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德才兼备、具备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具备较高的思想修养、文化素养、商学素养和专业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能够准确把握国家各项经济金融政策、主要精通和掌握财富管理、融资租赁、数字金融等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二、 培养方向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下设三个方向:
1.财富管理
2.融资租赁
3.金融科技
财富管理方向主要研究大数据背景下金融科技与财富管理、财富与投资管理、金融创新投资与资本运作、信托与基金投资、私人银行业务等;融资租赁方向主要研究融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租金的设定、融资租赁会计与税务、融资租赁风险控制、融资租赁法规与监管、融资租赁资产管理、产业项目融资租赁和国际融资租赁实务、商业保理等;金融科技方向主要研究金融科技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与支付清算、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风控、区块链技术与应用、智能投顾与量化交易、供应链金融创新、金融科技监管与合规等。
三、 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等)不超过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