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租赁学院、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融资租赁专项培养班)面向2013级学生招生简章

2015-04-14  点击:[]

租赁学院、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融资租赁专项培养班)面向2013级学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4-14|作者:暂无租赁学院、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融资租赁专项培养班)面向2013级学生招生简章

来源:租赁学院、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5-04-10 浏览数: 1059

融资租赁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已进入迅速发展阶段。2013 年 12 月 27 日,李克强总理在天津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考察时表示,金融租赁产业在我国是新的高地,金融租赁产业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国家要培育这个产业发展壮大。随着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的相继建立,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又进入一个新高潮。天津也正朝着建设成为全国融资租赁业发展中心、产业聚集地和示范基地的目标奋进。但是,随着天津乃至全国融资租赁业的迅猛发展,一个主要的制约因素已经显现出来,就是专业人才的匮乏。为进一步落实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适应融资租赁专业人才大规模需求,提升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竞争能力,拓展就业空间,服务于社会,我校于 2012 年成立了天津商业大学租赁学院。租赁学院是天津商业大学与中国国际商务租赁委员会、天津市租赁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合作的 “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 的产学研联合协作平台,旨在使其成为融资租赁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与业务咨询等几个方面的基地。2012 年经学校批准,由租赁学院主办、经济学院协办,设金融学专业融资租赁专项培养班,现已经招收三届学生,今年继续面向 2013 级经济学院及其他学院学生招收第四届学生。

第一条:天津商业大学金融学专业概况

天津商业大学金融学专业创建于 2002 年 10 月,由于长期坚持重点发展、特色发展道路, 2009 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同时被认定为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 2012 年被确定为天津市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2014 年金融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天津市级教学团队。金融学专业自创建以来,经过快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本科专业、金融双学位和金融学硕士培养共同发展的格局。

第二条:金融学专业(融资租赁专项培养)人才培养方案

1.学制和学位授予要求

学制:金融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学历、学位: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后,授予金融学专业毕业证书,经济学学士学位。

2.融资租赁专项培养目标和要求

金融学专业(融资租赁专项培养)致力于培养熟悉现代经济学、金融学理论以及系统地掌握融资租赁基础知识与现代化管理方法,了解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风险管理、税收和会计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素养、文化素养、商学素养的专业知识扎实、科学计算与分析能力强、外语交流能力流畅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经过本专业和相应的专项培养,学生应具备在政府管理部门、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融资租赁业及其它各类租赁公司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和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从事金融、融资租赁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3.融资租赁专项培养特色

金融学专业(融资租赁专项培养)重点培养掌握融资租赁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融资租赁方案设计及分析能力,了解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工作内容,能胜任融资租赁以及其它各类租赁公司、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单位相关岗位的创新型应用人才,也鼓励学生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提升就业能力。

该培养项目主要有以下优势 :

( 1 )专项培养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前沿性。专项课程设有《融资租赁原理》、《信用评级》、《融资租赁会计》、《融资租赁税务》、《融资租赁风险控制与监管》、《融资租赁系列讲座》等。其中,讲座课程由业界知名企业家、专家授课,使学生能够更多地接触本行业的最新知识,促进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 2 ) 扩展本专项培养学生的就业机会。本专项培养学生除了学习金融学的核心课程外, 还能学到融资租赁专项培养方面的课程,这既符合宽口径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又瞄准了金融产业的新领域、新发展和新要求。通过对学生进行融资租赁相关专业知识的培养,扩展学生到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租赁公司和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领域实习和就业的机会。租赁学院已经通过天津市租赁业协会建设的专业实习基地有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信远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有助于为同学们提供专业的实习与就业机会。

( 3 )本专项培养的学生 ,完成金融学专业规定的学分后,获取相应的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完成融资租赁专项培养的所有的培养计划和活动安排,可获得由天津商业大学租赁学院和天津市租赁业协会共同颁发的 “ 融资租赁培训证书 ” 。

4.融资租赁专项培养主要课程和活动

除金融学专业设定的主干课程外,本专项培养规定须修:信用评级、融资租赁原理、融资租赁会计、融资租赁税务、融资租赁风险控制与监管、融资租赁系列讲座,以及须参加相应的实习课程和实践与考察活动。

第三条: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数量及收费

招生范围: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及其他学院 2013 级学生,要求数学和英语基本功扎实,有志于进入融资租赁和金融服务领域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

报名条件(自愿报名):

( 1 )学生综合素质较好,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 2 )截止报名时为止,前三学期无不及格科目(重修补考已经及格的不算不及格科目);

( 3 )所在学院成绩排名靠前;

( 4 )跨大类的学生,后需补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 5 门,优秀的学生最多不能超过 7 门。

招生数量 : 45 名左右。

收费:除正常学费外,须交纳专项培养费 9800 元。

组织机构:天津商业大学租赁学院会同经济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录取原则、成绩公示

(一)跨大类和经济学类内学生在本科在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和学校一等奖学金,可免试,直接录取(在提交申请表时携带原件供审核,并提交复印件)。

(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融资租赁专向培养目标的要求,综合成绩由前三学期高等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不包含第二外语)、面试成绩和加分成绩四部分构成,前三学期高等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不包含第二外语)、面试成绩在计算总成绩时的权重分别为 35% 、 35% 和 30% 。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上加分成绩构成综合成绩。

加分成绩: 1 、校级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分别加 5 分、 3 分,多次获得奖学金者仅以最高获奖等级加分一次; 2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每发表一篇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 2 分,最多不超过 6 分(论文原件需在报名时提交供审核)。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由天津商业大学租赁学院和经济学院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面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生源质量适当调整招生数量。

注:因金融学专业部分课程有双语(汉语、英语)教学,小语种学生暂不录取。同等条件下,跨大类学生中,经济学类双学位在读学生优先录取。

成绩和录取结果公示:面试结束后将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内公示成绩,公开公布录取结果。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成绩和录取结果公示期 3 天,学生如有异议应由本人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交租赁学院(科学会堂左面的两层小楼,联系人:李宁),公示期间,租赁学院全天安排值班,负责向有疑问的学生做出解释。

第五条 : 报名及面试时间

报名时间: 报名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止的工作日,最终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17 日下午 5 : 00 。

报名地点: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8 房间。

面试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19 日(周日)上午 8:30 ,地点:经济学院三楼资料室。

联系人:李昱

咨询电话: 022-26669767

报名材料:请自行下载简章后附的天商 —— 金融学专业(融资租赁专项培养班)报名申请表或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如发现情况不符即自行丧失录取资格),并于报名时提交。

第六条 :教学安排与管理

学生一经录取后,统一转入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学习,本专项培养采取单独编班,三、四年级根据教学计划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一起完成金融学专业的所有基础课和专业课程外,按融资租赁专项培养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经学校批准,由租赁学院与经济学院分工负责本项目的管理,经济学院主要负责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学和学生的日常管理,租赁学院负责专项培养课程的教学、外聘专家、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融资租赁培训证书等事宜。

第七条:本章程由租赁学院和经济学院联合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租赁学院

经济学院

4月10日

附件:

上一条: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2016年研究生调剂及复试细则 下一条:经济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第三批复试名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