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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7-12-14  点击:[]

关于预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于12月底开始正式申报,为提前做好准备,进一步提高我校项目的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决定启动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时间及流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交项目选题阶段(已完成)

申请人根据个人学术积累和研究方向,拟定项目选题,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指导部署工作,组织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申报,并报送《预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及教育部社科项目一览表》于社科管理处。

2.申请人填写《申报书》、《活页》阶段

申请人按照2017年项目申请书的格式,完成项目论证和申请书初稿的撰写工作。预申报请先参照2017年度的申报条件,认真准备,尤其需要注意对职称、年龄、课题组成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实际申报条件以2018年度上级正式发布的项目申报公告为准(2017年12月底发布最新申报通知公告)。

3.学校初审阶段

2018年1月15日请申请人将2018年最新版本的申请书电子版及纸制初稿(一式五份)报送社科管理处。社科管理处依据2018年度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评,对通过初评的项目重点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

根据上级规定,同年度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但由于教育部项目报送时间稍晚,且对学校总额不限项(申请人连续2年申报未获资助者暂停1年申报资格),因此原则上,学校鼓励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校初评没有通过的,符合教育部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修改后可继续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

校新进人员科研启动项目、校国家基金培育项目、天津市教委备案项目的负责人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校初评未通过的,修改后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三类项目结题验收时,符合“项目资助期间必须每年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这一结项条件。

4.项目修改完善阶段

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申请书,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进一步完善项目申请书。

5.正式上报阶段

申请人认真修改完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提交申报材料的最终要求及时间节点、学校层面再次组织专家论证把关等具体工作安排,社科管理处在国家2018年度通知公告发布后,适时发布正式通知。请以学校社科管理处网站正式申报通知为准,请申请人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

联系人:冯玉萍 26686280 26669411

E-mail:fengyuping@tj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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